时间:2016-10-12 来源:新疆食药监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近日公布的2016年第五期自治区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显示,该局此次共抽检9大类食品,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10批次。
本次专项监督抽检涉及饮料、肉制品、食用植物油、乳制品、酒、方便食品、调味品、速冻食品、豆制品9大类食品,抽检产品共计124批次。其中:抽检饮料84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77批次,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电导率、PH值、氯化物、蛋白质和脂肪。标称巴楚县银泉纯净水厂生产的1批次银泉饮用纯净水被检出电导率、pH值、氯化物等项目不合格;标称阿拉山口大自然纯净水厂、福海县六化纯净水厂、和田喀河纯净水厂、巴楚县鹿泉饮料厂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瓶(桶)装饮用水被检出电导率项目不合格;标称新疆维维天山雪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草莓酸乳饮品被检出蛋白质项目不合格;标称呼图壁县民健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红枣养生乳含乳饮料被检出蛋白质、脂肪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水的电导率通常表示水的纯净度,与水中离子含量相关。一般而言,电导率越小,水中所含离子就越少。饮用山泉水中应含有一定量原有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饮用山泉水如果出现电导率不达标,可能是由于生产企业采用非天然山泉水灌装,同时采用工艺去除水中大量的物质,导致电导率偏低。
抽检方便食品4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批次,标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周光辉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麻辣素食、标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湘江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玛莎公主(麻辣素食),被检出不得检出的甜蜜素。
抽检乳制品3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批次,标称乌鲁木齐市阿派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阿派酸奶,被检出大肠菌群、酵母项目不合格。
另外,抽检肉制品14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4批次;抽检食用植物油8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8批次;抽检酒类产品2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批次;抽检调味品2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批次;抽检速冻食品3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3批次;抽检豆制品4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4批次。
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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