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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电子监管码取消 “吃”的安全保障还需追溯体系

时间:2016-02-29来源:中国食品网

     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当今,同为入口的“药”的安全性同样重要。2015年1号公告药品电子监管有关规定指出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中国境内的制药厂、批发零售企业,必须全部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所有的码必须“见码必扫”。然而,2016年2月20日,国家药监局的一纸公文,让备受争议的药品电子监管码有了一个阶段性的定论,这个文件就是关于暂停执行2015年1号公告药品电子监管有关规定的公告。在市场和政府的角逐中,政府做了退让。

  食药监总局公布的草案中只有一个修改,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修改为“药品追溯系统”,并取消强制执行电子监管码扫码和数据上传的要求。食品追溯体系的建设已纳入新的《食品安全法》,然而政府是法规的制定者,追溯体系的建立还需要市场参与。药品追溯体系的主体,不是药监局,而是企业,强制性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自然会受到药房和企业的反弹。食品安全领域企业卓奇科技总经理符春彦认为:“吃”的安全是生活需求满足之后的必然需求,而对于企业,追溯体系的经济性和有效性更为重要,政府监管下由市场自由选择的追溯体系才能得到企业认可。卓奇食品追溯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追溯系统的使用,对于企业只产生二维码流量费,满足了经济型;而有政府监督端口,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端口,更能保障追溯信息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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